各位考生:
自2022年8月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至2022年12月初,各地州市考试机构及相关金融部门陆续复工复产,受此影响,我区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工作未能按预期(原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
经我院积极协调,相关退费核对、审批工作已于2023年1月3日前处理完毕。根据金融部门退费流程,我区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费,将于2023年1月9日—3月9日期间陆续、分批次,按已缴纳报名费考生的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3年3月9日后仍未收到退费的考生请与我院自学考试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5172013。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