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自治区2021年10月自学考试及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补考将于10月16日至17日进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且病毒传播方式趋于多样化,国内部分省份也出现本土零星散发病例,疫情防控不容松懈。同时,进入秋季,气温逐步转凉,易发呼吸道疾病,建议广大考生考前加强自我防疫意识,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常态化疫情个人及居家防护。考生10月4日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下同)”下载、打印并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
根据我区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10月10日起)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期间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请及时关注“新疆招生网”和“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按提示内容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考前需登录“新疆招生网”下载、打印并本人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进行健康应试承诺。考生若有隐瞒病情、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一切因此而引发的后果。
10月9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或“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次考试的《准考证》,若出现打印异常情况,请与考试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联系。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有关健康确认、考前准备及考试过程中的有关要求,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考生须在考前根据考试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体温监测登记表、健康应试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健康确认,加盖健康合格印章。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要求进行健康确认的考生,须在第一场考试时提前携带相关材料现场核查确认。
考生进入考点需进行安全检查、体温检测、相关证件核查,考生需保持适当间隔、有序入场。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需要佩戴口罩。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1:
各地(州、市)自学考试业务咨询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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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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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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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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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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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88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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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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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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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3-206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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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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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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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0-622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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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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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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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2-325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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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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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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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4-234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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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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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31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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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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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62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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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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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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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12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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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吐鲁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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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5-85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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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哈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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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23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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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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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6-268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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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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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7-251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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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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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76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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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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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8-231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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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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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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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786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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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伊犁州
|
0999-82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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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
附件3:健康应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