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录取日程安排,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25日8:00至18:00进行普通高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录取工作未完成计划第三次征集志愿。
7月25日8:00至18:00,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二次征集志愿,7月26日—27日投档、录取。考生可在参与征集志愿同时修改或重新填报后续批次的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提前做好准备。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凡尚未被录取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本次征集志愿。考生原填报的志愿不再作为投档依据,未被录取考生只有填报了征集志愿,才能参与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为帮助考生及时了解征集志愿相关信息、准确填报征集志愿,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录取期间,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的“新疆内地高中班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结果查询”系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录取结果。已被录取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无效。
二、登录“新疆招生网”了解未完成招生计划情况。我区通过“新疆招生网”的“新疆内地高中班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结果查询”发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填报征集志愿。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三、了解征集志愿设置要求。考生须用电脑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征集志愿要求,了解参与征集志愿院校的招生章程、专业信息、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所报院校(专业)不在本次征集志愿范围的,其所填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可填报六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六个专业。
四、把握征集志愿填报操作要求。考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和网上最终填报密码进入系统(如果忘记密码,可联系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管理员初始化密码),通过“征集志愿公告”,查看未完成计划相关信息,再选择“填报及修改志愿”,在左侧栏中选择相应的批次进行填报,将确认填报好的志愿“保存并提交”后选择“安全退出”。
五、考生及其家长如有疑问,可就近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或前往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工作咨询接待处,或拨打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专线电话(0991—8750000)咨询;如遇招生诈骗等情况,可拨打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8758128),或拨打110电话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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